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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消费税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从2021年6月12日起,混合芳香烃、轻质油和稀释沥青的进口消费税将按每升1.2元至1.52元征收,这在市场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成品油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晴雨表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关键参照物,成品油市场依法合规经营生产和消费,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进口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相关零部件纳入成品油,为成品油经营偷税开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020年,官方公布的全国汽油和柴油表观消费量为2.53亿吨。考虑到“隐性资源”,汽油和柴油的实际年消费量估计约为3.47亿吨。也就是说,2020年我国汽油、柴油资源隐性消费接近1亿吨,占实际汽油、柴油消费总量的近30%。所谓隐性资源,是指未列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范围的成品油资源。这些资源往往通过各种方式逃避大量的成品油消费税,直接导致国家每年损失数千亿的财政收入,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隐性资源包括两部分:一是当地炼油厂为降低汽油、柴油产量,通过沥青、粗白油、轻质油等化工产品排放的汽油、柴油组分;二是进口混合芳香烃、轻循环油等谐波成分。目前,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在生产端和进口端都要征收消费税。同时,我国汽、柴油消费量巨大,刻意回避消费税现象突出,而调油、非标油则是偷税漏税的重灾区。这些成品油通过各种渠道伪装进入市场,每吨成品油可避免数千元的消费税。从长远和整体,逃税的石油资源越来越大,坏钱好效果,与此同时,导致国家财政的损失巨大严重侵犯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精神,损害企业的合法利益,最终将对整个行业和消费者造成极大伤害,已经到了不规范成品油逃税的地步。
对混合芳香烃和轻质油征税将严重阻碍冶炼厂进口混合芳香烃、轻质油和稀释沥青。预计消费税征收后,这些油调原料的成本将增加约1300元/吨,经济将大大降低,给华南、华东地区的油调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业务压力。特别是轻质油的税率为每升1.52元,高于柴油1.2元/升的消费税。在短期内,由于一些贸易商提前有货物库存,并有一个过渡时期到正式征税,当到货期允许时,或暂时增加实际货物的采购,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供应问题。中长期来看,混合芳香烃、轻质油、稀释沥青进口量将大幅下降,贸易空间将基本缩小。这将有助于建立更加公平有效的市场秩序,支持石油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中小型炼油厂由于成本上升而被市场淘汰。减少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生产,也是国家承诺实现碳中和峰值的必然战略选择。
混合芳香烃和轻质油的征税将对汽、柴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短期成品油市场,特别是柴油供应将趋紧。目前市场上有很多调合汽油的替代产品,如MTBE和烷基化油,这些产品不受该税的影响,因此对调合汽油的影响相对较小。从柴油市场的角度来看,轻循环油进口的减少将极大地影响短期柴油供应,推高柴油价格。受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旺盛、炼油厂集中大修、安全环保检查力度加大等诸多因素影响,国内现货市场反应迅速,柴油价格持续上涨。近期市场的良好预期导致市场跟随价格上涨的趋势,作为一种大宗商品,从业人员对市场的预期可能会超过实质性的供求影响,汽油预期会稍长一些,柴油看涨。但这只能暂时缓解供需矛盾,整体供过于求的局面不会改变。要判断后期的价格走势和高点,需要综合观察原油价格走势、供需走势,观察上述因素曲线的重合程度是否会形成共振或相互抵消。
对混合芳香烃、轻质油、稀释沥青征收进口关税,意味着国家对成品油税收监管政策的转变和调整,将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惠及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炼油化工企业。在加强对进口成品油的税务监管后,预计国家也能迅速对国内成品油出口端的税务监管进行监管,不断净化成品油市场,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作者:河南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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